名句出处出自清代乾隆的《湖广总督舒常奏荆州被水情形诗以志事》 全文: 方伯来觐回,命速勘水患。 兹详具图陈,灾重诚堪叹。 究其所以然,堤决江水灌。 城隍及屋舍,圮坏过大半。 赈救可惜费,发帑二百万。 祗应勉无遗,莫漫言无滥。 寻思堤卫民,兹冲廿馀段。 斯乃筑未坚,司事罪须按。 悍民埋命多,匣费弊无算。 吏治废至此,大灾宁免见。 此而弗整饬,吾岂诚耄倦。 失严吾宿戒,失宽吾过现。 固不为已甚,去甚理应辨。 吾过先自责,济猛众休怨。
参考注释不为已甚《孟子·离娄下》:“ 仲尼 不为已甚者。” 朱熹 集注:“已,犹太也。 杨氏 曰:‘言圣人所为,本分之外,不加毫末。’”后以“不为已甚”谓不做过分的事,适可而止。 宋 王安石 《洪范传》:“不言‘攸好德,则锡之福’,而言‘曰予攸好德,则锡之福’,何也?谓之皇极,而不为已甚。” 清 林则徐 《谆劝殷富平粜并严禁牙行铺户囤米抬价告示》:“似此久为囤积,其意何居?本应封贮到官,押令平糶,缘恐差役藉端骚扰,是以不为已甚。” 理应理当,应当。 南朝 梁 江淹 《萧上铜钟芝草众瑞表》:“灵迹深覃,睿衷夐感,理应写顺,祇无涵秘。”《元史·刑法志一》:“诸职官於所部非亲故及理应往復之家,輒行庆弔之礼者,禁之。”《儒林外史》第四回:“老伯母的大事,我们做子姪的理应效劳。” 茅盾 《兰州杂碎》:“地大物博的 中国 ,理应事事不会没有‘办法’。”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