名句出处出自清代乾隆的《书蜀志诸葛亮永安受诏事》 全文: 陈寿志诸葛,不以正以奇。 无识注之者,复值裴松之。 昔曾论七擒,大要言其非。 偶阅永安事,实鄙先主私。 鱼水宿已喻,彼此心谅知。 临终令自取,岂非有所疑。 俾亮何为情,依然失匕为。 晋文谲不正,犹弗至若斯。 孙盛固致议,而未抉及微。 读史无卓见,被史愚则宜。
参考注释陈寿 (233-297)西晋史学家。字承祚,安汉(今四川南充北)人。晋时曾任著作郎、治书侍御史。搜集魏、蜀、吴三国的各种史料,著成《三国志》,对史料取舍审慎谨严,文字简洁。 诸葛 ——复姓 不以(1).不为,不因。《礼记·表记》:“故君子不以小言受大禄,不以大言受小禄。”《左传·僖公三十三年》:“大夫何罪,且吾不以一眚掩大德。” (2).不用;不靠。《孟子·离娄上》:“ 离娄 之明, 公输子 之巧,不以规矩,不能成方圆。” 宋 曾巩 《上欧蔡书》:“故其言无不信听,卒能成 贞观 太平,刑置不以,居 成 康 上。” 洪深 《戏剧导演的初步知识》下篇:“合作完成演出,而不以自身取胜,不独立吸引注意。” (3).无论;不管。《资治通鉴·后唐潞王清泰二年》:“或事应严密,不以其日;或异日听於閤门奏牓子,当尽屏侍臣,於便殿相待。”《元史·刑法志一》:“虽有牙符而无织成圣旨者,不以何人,并勿啟,违者处死。”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