名句出处出自南北朝范晔的《乐羊子妻》 全文: 河南乐羊子之妻者,不知何氏之女也。 羊子尝行路,得遗金一饼,还以与妻。 妻曰:“妾闻志士不饮‘ 盗泉’之水,廉者不受嗟来之食,况拾遗求利,以污其行乎!”羊子大惭,乃捐金于野,而远寻师学。 一年来归,妻跪问其故,羊子曰:“久行怀思,无它异也。 ”妻乃引刀趋机而言曰:“此织生自蚕茧,成于机杼。 一丝而累,以至于寸,累寸不已,遂成丈匹。 今若断斯织也,则捐失成功,稽废时日。 夫子积学,当‘日知其所亡’,以就懿德;若中道而归,何异断斯织乎?”羊子感其言,复还终业,遂七年不返。 尝有它舍鸡谬入园中,姑盗杀而食之,妻对鸡不餐而泣。 姑怪问其故。 妻曰:“自伤居贫,使食有它肉。 ”姑竟弃之。 后盗欲有犯妻者,乃先劫其姑。 妻闻,操刀而出。 盗人曰:“释汝刀从我者可全,不从我者,则杀汝姑。 ”妻仰天而叹,举刀刎颈而死。 盗亦不杀其姑。 太守闻之,即捕杀贼盗,而赐妻缣帛,以礼葬之,号曰“贞义”。
参考注释盗杀(1).史家之《春秋》笔法,国君为地位低贱的人所杀称“盗杀”。《春秋·哀公四年》:“王二月庚戌,盗杀 蔡侯申 。”《史记·晋世家》:“ 幽公 淫*妇人,夜窃出邑中,盗杀 幽公 。”《史记·楚世家》:“ 声王 六年,盗杀 声王 ,子 悼王 熊疑 立。” (2).杀死并据为己有;非法猎杀。《后汉书·列女传·乐羊子妻》:“尝有它舍鸡谬入园中,姑盗杀而食之,妻对鸡不餐而泣。”《元史·刑法志一》:“诸輒入禁苑,盗杀官兽者,为首杖八十七,徒二年,为从减一等,并刺字。” (3).暗*杀。 唐 司空图 《冯燕歌》:“传声莫遣有冤滥,盗杀 婴 家即我身。”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