释义 |
七十八咏六言十首原文大绛县人五岁,小鲁申公二年。 楞严已难笔受,尚书尚可口传。
诗词问答问:七十八咏六言十首的作者是谁?答:刘克庄 问:七十八咏六言十首写于哪个朝代?答:宋代 问:刘克庄的名句有哪些?答:刘克庄名句大全 刘克庄七十八咏六言十首书法欣赏 七十八咏六言十首书法作品
参考注释县人(1).古代遂之属官。一说即县正。《左传·昭公四年》:“山人取之,县人传之。” 杨伯峻 注:“县人, 杜 注云:‘遂属’。据《周礼·遂人》,五县为遂,地官亦有县正,县人或即县正。” (2).同县之人。 清 王士禛 《居易录》:“ 任少京兆 弘嘉 ,字 葵尊 ,亦县人也。” 笔受 用笔把别人口授的话记录下来 尚书(1) 中国古代官名。执掌文书奏章。作为官名,始置于战国时,或称“掌书”。秦为少府属官,汉武帝提高皇权,因尚书在皇帝左右办事,地位逐渐重要。后各朝均有设置,清代相沿不改 侍中、尚书、长史、参军,此悉贞良死节之臣,愿陛下亲之信之。——三国蜀· 诸葛亮《出师表》 上书乞骸骨,征拜尚书。——《后汉书·张衡传》 (2) 明清两代是政府各部的最高长官 兵部尚书 尚可 合格的,能通过检查的 口传(1) 把见闻、意见、信仰和习俗通过口说授下去的过程 (2) 通过口述来传授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