内八道监司历史词典解释
官署名。元朝御史台直辖八道监司,即山东东西、河东山西、燕南河北、江北河南、山南江北、江北淮东、淮西江北、山北辽东八道肃政廉访司。
词语分解:
- 监司的解释 1.负有监察之责的官吏。 汉 以后的司隶校尉和督察州县的刺史、转动使、按察使、布政使等通称为监司。后汉书·左雄传:“监司项背相望,与同疾疢,见非不举,闻恶不察。” 明 杨珽 龙膏记·赐玦:“他始拿守令,继拿监司,我都不能禁他,如今该轮到我宰相了。” 清 李调元 九月初六日过燕郊诗:“我本治 河 监司官,闻言顿觉心难安。” 章炳麟 訄书·禁烟草:“烟叶之苦泽,下毒其壤,数年不能成菜茹,虽欲反而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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官名。清乾隆时官修历代职官表·銮仪卫按:“考晋书又称陈勰为典兵中郎将,武帝每出入,持白兽旛在乘舆左右,卤簿陈列齐肃。舆服志载卤簿仪式亦有典兵中郎中道督摄之文。典兵中郎将为今领侍卫之职,而得兼司卤簿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