提点司怎么写好看:
提点司历史词典解释
官署名。全称开封府界提点司。北宋景德二年(1005)置,掌提辖开封府所属诸县刑狱、兵民,肃清贼盗,兼管仓场库务及沟洫河道之事。设提点、同提点,以朝官以上充任。属吏有勾押官一人,典七人。元丰改制,沿置不改。
词语分解:
- 提点的解释 1.官名。 宋 始置,寓提举、检点之意。掌司法、刑狱及河渠等事。 金 近侍局置提点。 明 光禄寺尚饮局有提点大使之职。 清 废。 宋 苏辙 龙川别志卷下:“既而 许公 自 滨 罢,擢提点两 浙 刑狱。”金史·章宗纪四:“甲寅,以提点尚衣局 完颜燮 为 夏国 生日使。”水浒传第一回:“次日早膳以后,真人、道众并提点、执事人等,请太尉游山。”参阅宋史·职官志七、续文献通考·职官六。2.提醒指点。二十
- 司的字典解释 司 sī 主管,操作:司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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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般对在京都中央各衙门任职官员的统称。以别于地方官及差遣出外之官,故名。北齐书·崔劼传:“世门之胄,多处京官,而劼二子拱、㧑并为外任。”唐代又称京职事官,指三公及省、台、寺、监、诸王、