太医院右院判历史词典解释
官名。清朝太医院之副长官。详“太医院院判”。
词语分解:
- 太医的解释 封建社会专为帝王和宫廷官员等服务的医生太医以王命聚之。——唐· 柳宗元捕蛇者说
- 院判的解释 古代中央某些官署的属官。初刻拍案惊奇卷九:“每年春,宣徽诸妹诸女,邀院判经歷两家宅眷,於园中设鞦韆之戏,盛陈饮宴,欢笑竟日。”此指宣徽院判官。明史·太祖纪一:“闰月丙辰, 友谅 陷 太平 ,守将 朱文逊 ,院判 花云 、 王鼎 ,知府 许瑗 死之。”此指枢密院判官。 高阳 玉座珠帘·恶疾初起:“太医院院使悬缺, 庄守和 是右院判, 李德立 是左院判。”此指太医院判官。
历史官职推荐:工商部统计司
官署名。国6*民6*党政府设置,属工商部。其职掌为:一、编制工商统计事项;二、编定工商报告事项;三、工商业之调查研究事项;四、刊行出版物事项。司的长官为司长,下设科长、科员,分理司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