放偷怎么写好看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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放偷历史词典解释
又称纵偷。女真风俗,每逢正月十六日夜,称为放偷,举凡衣服、器具、车马,乃至妇女,如防范不严,均可被偷,不为违法。隔二三日甚至月余,具厚礼赎取。
词语分解:
- 放偷的解释 金 元 时农历正月十六日不禁偷窃谓之“放偷”。 宋 文惟简 虏廷事实:“虏中每至正月十六日夜,谓之放偷。俗以为常,官亦不能禁。其日夜人家若不畏谨,则衣裳、器用、鞍马、车乘之属为人窃去。隔三两日间,主人知其所在,则以酒食钱物赎之,方得原物。” 明 郎瑛 七修类稿·事物五·放偷:“ 金 与 元 国俗,正月十六日谓之放偷。是日,各家皆严备,遇偷至,则笑遣之;虽妻女、车马、宝货为人所窃,皆不加罪。闻
- 放的字典解释 放 fàng 解脱约束,得到自由:把笼子里的鸟放了
- 偷的字典解释 偷 tōu 窃取,趁人不知时拿人东西:偷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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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国根据条约在一定期限内将领土的一部分借与他国,借出的地区称租借地。租借土地的主权不得转移。租期的长短和承租国权利的大小等均由条约规定。光绪二十四年1898清政府被迫与帝国主义列强订立了许多不平等条