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历史官职
旧指皇帝颁布的诏令。如圣谕、谕旨、上谕等。清代凡皇帝主动发布的指示性命令称谕,根据臣工的请示报告而发布的答复性指示称旨。参见“上谕”。
官署名。民国三年公元1914年北洋政府设置,属交通部。其职掌为:一、管理国有铁路工务;二、监督地方公共团体和民业铁路工务;三、铁路材料的购买、制造、分配、保管。以司长为主官,下设佥事、主事,分理司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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