博通坟典达于教化科历史词典解释
科举制科之一。唐宋设置,属于儒学类科目。唐于贞元元年(公元785年)诏举,熊执易等二人及第; 贞元十年(公元794年)诏举,朱颖及第;元和三年(公元808年)诏举,冯苞等二人及第;长庆元年(公元821年)诏举,李思元及第。宋于真宗、仁宗时诏举。
词语分解:
- 博通的解释 1.广泛地通晓。亦谓广具各种知识。 汉 刘向 新序·杂事四:“国有博通之士,则人主尊。” 宋 叶适 惠州姜公墓志铭:“二公博通古事。” 清 王士禛 居易录:“女子博通百家二氏(释道)之书,不仅诸经也。” 范文澜 蔡美彪 等中国通史第二编第二章第九节:“ 司马迁 继承 司马谈 家学,又博通古今经学。”2.高大挺直。 汉 陆贾 新语·资质:“﹝楩柟豫章﹞精捍直理,密緻博通,虫蝎不能穿,水湿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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官名。南宋孝宗淳熙十五年 1188,罗点自户部员外郎除起居舍人,请避其曾祖讳,乃改为太常少卿兼侍立修注官,行起居舍人之职。其后,起居郎、起居舍人有缺而用资浅者,则除权侍立修注官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