钦定内务府现行则例历史词典解释
书名。清官修。咸丰初年成书,十四卷。有民国二十六年(1937)北平故宫博物院文献馆铅印本,同治五年(1866)刻本。管理皇室事务的行政法规。该书对内务府所属各机构的职掌做了详细说明,对皇室庄园、地亩、户口、徭役、畜群情况;亭台、池沼、林麓、苑囿规制和管理;宴飨祭祀、膳食服御、赏赉赐予也都有详明记载。
词语分解:
- 钦定的解释 皇帝自己著述或亲自审定
- 则例的解释 依据法令或成案作为定例此事无须再商,请照则例裁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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书名。明许浩撰。二卷。浩字复斋,浙江余姚人,弘治中以贡生授相城县教谕。是书记明初朝野事迹,与叶盛水东日记颇多出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