岁贡就教选历史词典解释
明代选官制度。始于景泰元年(1450)。令岁贡生员愿就教职者,只须将本年应领食饩贡于太学,经翰林院考试合格,便可授学正、教谕、训导等官。成化元年(1465)曾定岁贡及纳马粟之纳贡四十五岁以上者,只授训导。后仅准由岁贡中考授,其余不得授。
词语分解:
- 岁贡的解释 1.古代诸侯或属国每年向朝廷进献礼品。国语·周语上:“日祭、月祀、时享、岁贡、终王,先王之训也。” 唐 韩愈 唐正议大夫尚书左丞孔公墓志铭:“ 明州 岁贡海虫、淡菜、蛤蚶可食之属,自海抵京师。”宋史·食货志下一:“ 全州 岁贡班竹帘, 简州 岁贡绵紬。”2.古代诸侯郡国定期向朝廷推荐人才的制度。汉书·食货志上:“诸候岁贡少学之异者於天子,学于大学,命曰造士。”后汉书·蔡邕传:“臣闻古者取士,必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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官署名。隋大业三年607改门下省御府局置,隶殿内省,置奉御二员、直长四员。唐殿中省置,有奉御二员、直长四员,掌供皇帝冕服、宫廷陈设,祭祀,则奉镇圭于监,而进于皇帝;大朝会,设案。龙朔二年662改名奉