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田三主怎么写好看:
一田三主历史词典解释
又称一业三主。封建土地租佃形态之一。行于明清南方某些省份,如福建、江西等。三主为拥有土地所有权的租主,又称苗主、骨主;拥有土地使用权的赔主,又称税主、皮主;耕种土地的佃户。租主向赔主收租并向国家纳赋;赔主向佃户收租;佃户种地纳租。一田三主的具体形态各地不一,名称亦不尽相同。
词语分解:
- 一的解释 一 yī 数名,最小的正整数(在钞票和单据上常用大写“壹”代)
- 主的解释 主 zhǔ 权力或财物的所有者,家庭的首脑:主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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见“总理海军事务衙门”。海防同知 官名。知府之佐官。清代于直隶天津府,奉天营口、金州厅,山东登州府、青州府,江苏苏州府,浙江嘉兴府、宁波府、绍兴府、台州府、温州府,福建福州府等府设,专理海防事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