副都御史怎么写好看:
副都御史历史词典解释
官名。明洪武十六年(1383)置,为都察院副长官。左、右各一人,正四品。十七年升正三品。建文中改御史大夫。成祖即位,复旧制。南京都察院亦置,无左职。佐都御史掌都察院事。
词语分解:
- 副的解释 副 fù 第二位的,辅助的,区别于“正”、“主”:副职
- 御史的解释 1 官名。秦以前指史官,明清指主管纠察的官吏御史前书。——史记·廉颇蔺相如列传2 又顾召赵御史。御史诣学宫。—— 清· 张廷玉明史3 又御史齐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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官名。汉承秦置。属廷尉,秩千石,东汉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