通政使司参议历史词典解释
官名。明清设置,参议通政使司事务。见“通政使司”。
词语分解:
- 通政的解释 见“ 通政司 ”。
- 参议的解释 1.参与谋议。后汉书·班固传下:“ 永元 初,大将军 竇宪 出征 匈奴 ,以 固 为中护军,与参议。”旧唐书·李林甫传:“ 林甫 久典枢衡,天下威权,并归於己,臺司机务, 希烈 不敢参议,但唯诺而已。” 清 陈康祺 燕下乡脞录卷七:“﹝ 和珅 ﹞将户部事务,一人把持,变更成法,不许部臣参议一字。”2.官名。 金 军中、 元 明 中书省属官, 明 布政司、通政司, 清 各部, 民国 初高级军事机
历史官职推荐:五等爵
爵制名。一说夏、商时为公、侯、伯、子、男五等,周朝为天子、公、侯、伯、子男五等。礼记·王制:“王者之制禄爵,公、侯、伯、子、男,凡五等。公侯田方百里,伯七十里,子男五十里。”孟子·万章下:“北宫锜问