交涉使怎么写好看:
交涉使历史词典解释
官名。清末地方各省交涉使司之主官。掌主邦交。光绪三十三年 (1907) 始置于奉天、吉林二省。正三品。宣统二年 (1910),直隶、江苏、浙江、福建、湖北、广东、云南亦援例续置。
官名,清朝置,正三品,为交涉使司长官,掌主邦交。属官有佥事、科员、译官等。见《清史稿·职官六》。
词语分解:
- 交涉的解释 1 ∶与他人相互协商以便对某事得出解决办法在这问题上继续与他交涉2 ∶关连;关涉
- 使的字典解释 使 shǐ 用:使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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官名。唐置,属御史台台院。由侍御史一人充任,主管东都留台事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