礼科左给事中历史词典解释
官名。明清礼科之副长官。佐都给事中掌科事。明洪武二十四年(1391)设左、右各一人,秩从八品。永乐中(1403—1424)改为从七品。清顺治十八年(1661)设左、右满、汉各一人。康熙四年(1665)裁。
词语分解:
- 给事中的解释 1 官名。秦汉为加官,晋以后为正官。明代给事中分吏、户、礼、兵、刑、工六科,辅助皇帝处理政务,并监察六部,纠弹官吏给事中戴凤翔。—— 清· 张廷玉明史2 又给事中钟宇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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宋代6*考课的业务标准,神宗时定有四善四最之法。四善沿唐制为德义、清谨、公平、勤恪。四最的具体内容为:一、狱讼无冤,赋税不扰,为治事之最,二、农桑垦殖,水利兴修,为劝课之最;三、屏除盗贼, 民获安居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