奏事太监怎么写好看:
奏事太监历史词典解释
官名。亦称内奏事太监,清代内奏事处中任职之太监。共四人,专司传宣谕旨,行引召对人员,承接题奏事件。
词语分解:
- 奏事的解释 1.向皇帝陈述事情。史记·汲郑列传:“上尝坐武帐中, 黯 前奏事。” 宋 沉括 梦溪笔谈·谬误:“ 黄宗旦 晚年病目,每奏事,先具奏目,成诵於口。”2.指向丞相陈述事情。史记·张丞相列传:“ 魏丞相 相 者, 济阴 人也。以文吏至丞相。其人好武,皆令诸吏带剑,带剑前奏事。” 宋 孔平仲 孔氏杂说:“白事丞相,亦可谓之奏事。魏相传‘带剑奏事’是也。”3.向皇帝奏陈的事情。史记·秦始皇本纪:“宦
- 太监的解释 宦官与太监某守辽东。—— 明· 崔铣记王忠肃公翱三事
历史知识推荐:芋尹
官名。春秋楚、陈等国置,掌田猎驱兽之事。左传·昭公七年:“楚子之为令尹也,为王旌以田。芋尹无宇断之。”新序·义勇:“芊尹文者,荆之殴鹿彘者也。”芋尹误作芊尹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