邛水十五洞蛮夷长官司历史词典解释
土司名。明洪武五年(1372)改元安定、邛水两县置团罗、得民、晓隘、陂带、邛水五长官司,属思州宣慰司。二十五年省团罗等四司入邛水,改邛水十五洞蛮夷长官司,授土人杨光荣正长官职,以土官袁姓副之。永乐十二年(1414)属镇远府。治今贵州三穗县。累传至杨胜梅、袁洪远,顺治十六年(1659)附清,仍袭前职,世袭。正长官有印信,管邛水诸寨。副长官无印信,不管村寨。居民为土人。
词语分解:
- 官司的解释 1 ∶诉讼打官司一到任就有一件人命官司详至案下。——红楼梦2 ∶旧指官府后来不合偷了店主人家钱财,被捉住了,要送官司问罪。——水浒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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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魏永兴二年410置。治今山西忻州市西北。为秀容郡治。隋开皇十八年598移治今市,为忻州治。明洪武初并入忻州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