国民政府文官处历史词典解释
国民政府的辅助机关。国民政府实行五院制后设置,以文官长一人为主官,秉承国民政府主席之命,指挥监督所属机关,掌理关于公布法律、命令及府内一切文书、机要、印铸事宜,其下设文书、印铸两局及人事室,各局设局长一人,人事室设主任一人,承文官长之命,综理各局室事务。
词语分解:
- 国民的解释 1 2 全国民众3 今指取得一国国籍的人,即该国国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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见“宝谟阁”。 官名,宋宁宗嘉泰二年(公元1202年)置,位在学士、直学士之下,掌更直备顾问。见宋史·职官二,参看“宝谟阁学士”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