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国代办朝鲜陆路电线合同历史词典解释
清政府与朝鲜订立的电信事务约章。光绪十一年六月六日(1885.7.17)中国电报局与朝鲜代表签于天津。凡八条。主要内容:(1)朝鲜自仁川经汉城至义州,连接中国凤凰城(今凤城)的电线,由中国电报局承办;(2)中国代借关平银十万两为经费,五年后起,朝鲜分二十年还清,无利息;(3)该线竣工后,自通报之日起二十五年内,不准他国在朝鲜代为设线,有欲扩充、添设处仍由中国承办。
词语分解:
- 中国的解释 1 ∶指中原地区与中国抗衡。——资治通鉴2 又驱中国士众。将中国人。3 ∶京城惠此中国,以绥四方。——诗·大雅
- 合同的解释 两人或几人之间、两方或多方当事人之间在办理某事时,为了确定各自的权利和义务而订立的各自遵守的条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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墨子篇名。分上、中、下三篇。阐述墨子的政治主张和反映墨子的国家起源思想。“尚”即崇尚,“同”指同一或统一。以“尚贤”为其前提。认为“天下之所以乱者,生于无政正长,是故选天下之贤可者,立以为天子”,天