国用参计所历史词典解释
见“国用司”。
官署名。即“国用司”,见该条。
词语分解:
- 国用的解释 1.国家的费用或经费。礼记·王制:“冢宰制国用,必於岁之杪,五穀皆入,然后制国用。” 郑玄 注:“如今度支经用。”后汉书·袁安传:“无故劳师远涉,损费国用。” 宋 王安石 上五事札子:“市易之法成,则货贿通流而国用饶矣”2.言为国所用。荀子·大略:“口能言之,身不能行,国用也。” 杨倞 注:“国赖其言而用也。”韩诗外传卷二:“君子谋之,则为国用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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官署名。清末置,属学部。掌大学及高等学校,政艺各专业专门学堂。设郎中一人为主官。司内设两科:专门教务科,掌核办大学堂、高等学堂及文学、政法、学术、技艺、音乐各种专门学堂一切事务,并稽核私立专门学堂教