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都木场使历史词典解释
官名,金朝置,从八品,掌拘收材木诸物及出给之事。其佐官有副使一员,判官一员,皆正九品。见《金史·百官三》。
官名。金置,掌拘收材木诸物及出给之事。佐官有副使、判官各一人,均为九品;下设司吏一人,库子四人,花料一人,木匠一人。
词语分解:
- 中都的解释 1.京都。史记·平准书:“漕转 山东 粟,以给中都官。” 司马贞 索隐:“中都,犹都内也。”宋书·索虏传:“使中都有鸣鸞之响,荒餘怀来苏之德。” 宋 王安石 乞制置三司条例:“远方有倍蓰之输,中都有半价之鬻。”2.指一般城市。 五代 陈陶 泉州刺桐花咏之三:“只是红芳移不得,刺桐屏障满中都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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官署名。北宋真宗大中祥符六年1013始置,以翰林学士、判大理寺等官同详定编敕,对咸平编敕、三司编敕重加增损。天禧1017—1021中,以参知政事、宰相主其事。其后,多以宰相为提举,执政为同提举。神宗