沧州盐使司历史词典解释
官署名。金朝七监使司之一。掌食盐产销。设在深州及宁津县。行盐地面为河北、河南等地。设使、副使领司事,秩正五品、正六品。下设判官、管勾、同管勾、都监、同监、知法等官。沧州盐旧课一百五十三万一千二百贯,章宗承安三年(1198)十二月增至二百七十六万六千六百三十六贯。
词语分解:
- 沧州的解释 也作“沧洲”。靠近水的地方。常喻指隐士的居处:赴沧州访求贤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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官名。清末各学堂负责庶务之职官,又名庶务长。光绪二十七年1901后在全国各类中等、高等新式学堂及大学堂普遍设置。掌修建房屋,置备器物,雇用工役一切庶务。凡学堂中应办要事,随时与监督商办。辖文案官、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