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兴县知县历史词典解释
官名。大兴县为明清二京县之一,以知县为主官,掌一县之政,员额一人,秩正六品。清制县署设于京师安定门迤南的教忠坊,所属有丞一人,秩正七品,设署于礼贤镇,有攒典一人佐之;典史一人,掌监狱事务,秩未人流,设署于县治大门内,有攒典一人佐之。巡检司三:采育巡检司,驻采育镇;礼贤巡检司,雍正七年(公元1729年)设,驻礼贤镇,道光十九年(公元1839年)移驻霸州信安镇;一为黄村巡检司,驻黄村镇。各设巡检一人,秩从九品;攒典各一人佐之。庆丰闸闸官一人,秩未入流,设署于闸门之南,雍正四年(公元1726年)设。县署的内部机构,据《光绪典事例》卷一百二十二记载,分承发房.吏、户、礼、兵、刑、工六房及仓房、库房,分别设经承一至四人。
词语分解:
- 大兴的解释 1 ∶大规模开展或从事大兴土木2 ∶大规模或有力地大兴调查研究之风
- 知县的解释 1 明朝以来县一级最高行政长官的正式称呼淳安知县。——明史2 又知县霍与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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官名。辽置,见“契丹行宫都部署司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