管榷司怎么写好看:
管榷司历史词典解释
官署名。清末置,属度支部。管榷掌各省盐法,盐课奏销,稽核引务,盘查运库道库,盐属各官交代,兼管茶引茶课、土药等税务及筹议专卖各项事务。设郎中三人,员外郎、主事各四人。司内分置奉直东科、滇南北科、浙闽粤科、晋蜀滇科、茶课科、洋土药科、庶务科,以分理司事。
词语分解:
- 管榷的解释 亦作“ 管搉 ”。亦作“筦搉”。古代指官府对盐、铁、酒等的专卖。 唐 刘禹锡 武陵书怀五十韵:“校緡资筦榷,復土奉山园。” 南唐 刘崇远 金华子杂编卷下:“﹝ 李蔚 ﹞判盐铁, 程 为 扬州 院官,举 吴尧卿 ,巧於图利一时之便, 蔚 以为得人,竟乱筦搉之政。” 宋 王谠 唐语林·补遗二:“ 李錡 之擒也,侍婢一人随之,裂帛自书管搉之功,言为 张子良 所卖。” 范文澜 蔡美彪 等中国通史第
- 司的字典解释 司 sī 主管,操作:司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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即“必阇赤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