八百宣慰司历史词典解释
元至顺二年(1331)改蒙庆宣慰司置八百等处宣慰使司。辖境相当今缅甸掸邦东部,萨尔温江以东,湄公河以西地区。明洪武二十四年(1391)改置八百大甸军民宣慰使司。
词语分解:
- 宣慰司的解释 元 置宣慰使司,管理军民事务,分道掌管郡县,为行省和郡县间的承转机关。 明 清 时不设于内地,而独存于土司。参阅文献通考卷六十、 瞿蜕园 历代职官简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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篇名。近人章炳麟撰。清光绪二十九年1903严复翻译英人甄克思E.Jenks著社会通诠,为君主立宪提供理论和历史依据。章氏于三十三年撰写是篇,指出社会通诠所列举宗法社会四个特点与中国固有的宗法特点不相