慎刑司怎么写好看:
慎刑司历史词典解释
官署名。清内务府所属七司之一。顺治十一年(1654)设,初名尚方司,后改称尚方院,康熙十六年(1677)更名慎刑司。设郎中二人及员外郎八人,主事一人,委署主事一人,以及笔帖式、书吏等员,掌审拟本府刑名事宜。凡审办案件,笞杖者自行处理,徒罪以上者咨送刑部。奉旨交审重案,会同三法司定拟题结。文武官员处分,各依吏、兵部例办理。太监有犯,比照刑律定罪。赃罚赎款则缴广储司。
词语分解:
- 慎刑的解释 谓用刑审慎。汉书·平帝纪:“往者有司多举奏赦前事,累增罪过,诛陷亡辜,殆非重信慎刑,洒心自新之意也。”元史·张懋传:“ 懋 恶衣糲食,率之以俭,慎刑平政,虑之以公。”
- 司的字典解释 司 sī 主管,操作:司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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古国名。 或作、卢。 在今湖北襄阳县西南。周武王伐纣的八国之一,见尚书·牧誓。国语·周语中:“卢由荆妫。”韦昭注:“卢,妫姓之国。”春秋时也称卢戎,后灭于楚为邑。左传文公十四年前61