国用司怎么写好看:
国用司历史词典解释
全称三省户房国用司。官署名。南宋乾道二年(1166)置,总管财政。由宰相兼制国用使,参政同知国用事。乾道五年罢。嘉泰四年(1204)再置。开禧二年(1206)改名国用参计所,三年亦废。
词语分解:
- 国用的解释 1.国家的费用或经费。礼记·王制:“冢宰制国用,必於岁之杪,五穀皆入,然后制国用。” 郑玄 注:“如今度支经用。”后汉书·袁安传:“无故劳师远涉,损费国用。” 宋 王安石 上五事札子:“市易之法成,则货贿通流而国用饶矣”2.言为国所用。荀子·大略:“口能言之,身不能行,国用也。” 杨倞 注:“国赖其言而用也。”韩诗外传卷二:“君子谋之,则为国用。”
- 司的字典解释 司 sī 主管,操作:司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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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—317 乂一作义。十六国时新兴治今山西忻州人,一说西河隰城今山西汾阳人。匈奴族。刘渊子。渊时封北海王,为抚军大将军,领司隶校尉。刘聪杀刘和自立,尊之为皇太弟,领大单于、大司徒。聪荒淫,切谏不从,太