交涉使司怎么写好看:
交涉使司历史词典解释
官署司。清末地方各省所属之办事机构。掌主邦交。光绪三十三年 (1907) 始置于奉天、吉林二省,设交涉使为主官,下设佥事、科员及一、二等译官协助办事。附设交涉公所,办理公众交涉事务。宣统二年 (1910),直隶、江苏、浙江、福建、湖北、广东、云南亦援例续置。
官署名,清置,掌主邦交。其长官称使,正三品。属官有佥事、科员、译官等。见《清史稿·职官六》。
词语分解:
- 交涉的解释 1 ∶与他人相互协商以便对某事得出解决办法在这问题上继续与他交涉2 ∶关连;关涉
- 司的解释 司 sī 主管,操作:司法
历史官职推荐:诸都部署司
官署名。辽置,属北面边防官。设官有某兵马都部署、某兵马副部署,某兵马都监、某都部署判官,掌理边防军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