贵竹长官司历史词典解释
明洪武五年 (1372) 置,属贵州宣慰司。治所即今贵州贵阳市。万历十四年 (1586) 改置新贵县。
明洪武五年(1372年)改贵州等处长官司置,治今贵州省贵阳市。属贵州宣慰司。万历十四年(1586年)改新贵县。
词语分解:
- 官司的解释 1 ∶诉讼打官司一到任就有一件人命官司详至案下。——红楼梦2 ∶旧指官府后来不合偷了店主人家钱财,被捉住了,要送官司问罪。——水浒
历史地名推荐:下三府
指明、清时期浙江省杭州、嘉兴、湖州三府,相当今浙江省的杭州市、临安市、富阳市一线及杭州湾以北地区。 明、清两代习称浙江省杭州、嘉兴、湖州三府为下三府,称宁波、绍兴、台州治今临海市、金华、衢州、严州治