传谕怎么写好看:
传谕书法图片
传谕历史词典解释
行文制度。清制,凡廷寄,由军机大臣以寄信形式行文给应该接受和执行上谕的官员。其行经略、大将军、钦差大臣、将军、参赞大臣、都统、副都统、办事大臣、领队大臣、总督、巡抚、学政者,称军机大臣字寄;其行关差、藩、臬等员者,称军机大臣传谕。以示等级之区别。
词语分解:
- 传谕的解释 1.旧谓帝王或上司下达指示。宋史·洪适传:“ 大定 僭号,诸国未必服从,宜多遣密詔传諭中原义士,各取州县。” 清 昭槤 啸亭杂录·太宗读金史:“曾御 翔凤楼 传諭诸王大臣,不许褒衣博带以染 汉 人习气。”老残游记第十七回:“奉抚台传諭,叫把 魏谦 父女刑具鬆放,取保回家。”2.谓传达尊长的指示。 巴金 家二二:“这个仆人又向 梅 传谕她母亲的话。”
- 传的字典解释 传 (傳) chuán 转(zhu僴 )授,递:传递
- 谕的字典解释 谕 (諭) yù 告诉,使人知道(一般用于上对下):面谕
历史知识推荐:汀州路
元至元十五年1278升汀州为路,属福建行省,大德三年1299罢福建行省后改属江浙行省。治长汀今县。辖境相当今福建武夷山脉以东,明溪、连城、永定等县以西地区。明洪武元年1368改为汀州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