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不阿贵怎么写好看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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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不阿贵历史词典解释
《韩非子.有度》:“法不阿贵,绳不挠曲。法之所加,智者弗能辞,勇者弗敢争,刑过不避大臣,赏善不遗匹夫。”
原指法律不逢迎迁就权贵,准绳不屈就变曲之物,法律面前一视同仁。后以“法不阿贵”形容秉公执法,不偏袒权贵。
主谓 法,法律。阿,偏袒。法律不偏袒高贵的、有权势的人。《韩非子·有度》:“法不阿贵,绳不绕曲。法之所加,智者弗能辞,勇者弗敢争,刑过不避大臣,赏善不遗匹夫。”※阿,不读作ā。△褒义。多用于执法公正方面。→法不徇情
词语分解:
- 法的解释 法 fǎ 体现统治阶段的意志,国家制定和颁布的公民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:法办
- 阿贵的解释 1.阿谀逢迎官位高的人。管子·重令:“贪利之人,将以此收货聚财;懦弱之人,将以此阿贵事富。”2.偏袒显贵者。韩非子·有度:“法不阿贵,绳不挠曲。” 汉 王符 潜夫论·交际:“苟阿贵以比党,苟剽声以羣吠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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同“越瘦秦肥”。金6*瓶6*梅词话七十回:“图求谋,多只为一身之计;纵奸贪,那里管越瘦吴肥。” 见“越瘦秦肥”。金6*瓶6*梅词话70回:“图求谋,多只为一身之计;纵奸贪,那里管~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