民政部丞怎么写好看:
民政部丞历史词典解释
官名。清末民政部职官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改巡警部丞设。位侍郎下,正三品,左、右各一人。掌承政厅,任一部总汇之事。
词语分解:
- 民政的解释 政府处理的有关人民的行政事务,如户政、婚姻登记、优抚、救济等
- 部丞的解释 古代中央各部的辅佐之官。史记·平準书:“ 弘羊 以诸官各自市,相与争,物故腾跃,而天下赋输或不偿其僦费,乃请置大农部丞数十人,分部主郡国。”汉书·平帝纪:“置少府海丞、果丞各一人;大司农部丞十三人,人部一州,劝农桑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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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18—1052 北宋时党项人,字广孝。宋初知府州折惟忠子。天圣二年1024为三班奉职。后擢西京作坊使,嗣州事。康定元年1040,率部深入夏境,破寨二十余所。庆历二年1042城建宁砦。次年冬,大破夏