保管中央协助教育款项委员会历史词典解释
官署名。国6*民6*党政府设置,直属于省政府。民国二十八年(公元1939年)一月十六日行政院公布《各省市保管中央协助教育款项委员会组织规程》,规定各省、市领受中央协助教育款项(义务教育经费除外)应设保管中央协助教育款项委员会,保管该款,监督并稽核其用途与支付。设委员九至十一人,教育厅长为当然委员,且为委员会之主席,并推委员中一人为常务委员。
词语分解:
- 保管的解释 有把握地,肯定地至多来一次,第二次保管厌倦
- 委员会的解释 1 2 具有行政、立法或司法权力的政府机构贸易委员会3 被指示去完成某项职责或执行某项信托责任的一级组织机构
历史官职推荐:务农司
官署名。元世祖至元二十年1283由农政院改置,掌农桑、水利等务。秩从三品。置达鲁花赤、务农使各一员,同知二员。当年,改为司农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