和声署怎么写好看:
和声署历史词典解释
官署名。清代乐部所属二署之一。专司殿廷朝会乐律及舞仪事务。置署正、署丞满、汉各一人。清初沿明制,设教坊司以掌殿廷所用大乐,隶属礼部。官员有奉銮、左右韶舞、左右司乐、协同官、俳长、色长、歌工等。雍正元年(1723)始除乐户籍,精选通音乐之人以充乐工。七年,改教坊司为和声署,裁奉銮、韶舞等官。乾隆初设立乐部,和声署改属乐部,定署正、署丞、供奉、供用官,均以礼部、内务府、太常寺、鸿胪寺官兼摄。和声署总人数达一百九十四人,内有乐工、鼓手等一百四十人。
词语分解:
- 和声署的解释 本为 明 代之教坊司, 清 雍正 中改为和声署,管理朝会时音乐歌舞事项。清史稿·职官志一:“和声署,署正,署丞,俱 满 汉 各一人。”
- 和声的解释 依据和弦的组成和相继进行谱成的音乐作品的结构
- 署的字典解释 署 shǔ 办理公务的机关:专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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周王城今河南洛阳市王城公园一带的北门。左传昭公二十四年前518:“晋侯使士景伯涖问周故,士伯立于乾祭,而问于介众”,即此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