天作孽犹可违自作孽不可活历史词典解释
《尚书.太甲中》(卷二):“王(太甲)拜手稽首曰:‘予小子不明于德,自底不类,欲败度纵败礼,以速戾于厥躬。天作孽,犹可违;自作孽,不可逭(huàn逃脱),’”
商王太甲无道,贤相伊尹将他放逐,三年后太甲悔过,伊尹又将他迎回。太甲认罪道,天造的灾难还可以避开,自作的祸殃是逃不脱的。后借此言作为劝善警世之语。
《孟子.公孙丑上》:“祸福无不自求之者,太甲曰:‘天作孽,犹可违;自作孽,不可活。’”
词语分解:
- 天作的解释 犹天造,天生。谓自然形成。诗·周颂·天作:“天作高山,大王荒之。” 毛 传:“作,生;荒,大也。天生万物於高山,大王行道能安天之所作也。” 唐 韩愈 燕喜亭记:“凡天作而地藏之,以遗其人乎?” 明 何景明 雨颂:“相彼物矣,既鞠既靡;自我天作,乃奋而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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汉.韩婴韩诗外传卷七第三章:“……臣里妇与里母相善。妇见疑盗肉,其姑(婆母)去之,恨而告于里母,里母曰:‘安(徐,慢)行。今令姑呼汝。’即束蕴请火去妇之家,曰:‘吾犬争肉相杀,请火治之。’姑乃直使人追