永宁宣抚司历史词典解释
土司名。元至正中改永宁路置。明洪武六年(1373)置永宁安抚司,次年升永宁等处军民宣抚使司。治今四川叙永县叙永镇。八年禄照为宣抚使,二子俱入太学。景泰中,都掌蛮起义,宣抚使奢贵前往招抚,无功还,遂参与镇压。万历时,因争位内讧不休。天启三年(1623)更因奢崇明、安邦彦之乱,废置,以其地属叙州府。
词语分解:
- 永宁的解释 永久安宁。逸周书·五权解:“呜呼,敬之哉!汝慎和称,五权维中,是以以长小子於位,实维永寧。”史记·封禅书:“ 祖己 曰:‘修德。’ 武丁 从之,位以永寧。” 汉 司马相如 难蜀父老:“乃堙洪塞源,决江疏河,洒沉澹灾,东归之於海,而天下永寧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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①官制用语。即以他官兼代某职,称判某职或判某职事。始于北齐。如以银青光禄大夫判祠部尚书事,仪同开府行参军判集书省事等。唐、五代以高官兼掌低职曰判,如以尚书判三司户部、度支事。宋初,二品官领三品州、三