都指挥佥事历史词典解释
官名。(1)明代各都指挥使司及行都指挥使司副长官。正三品。(2)羁縻卫所的都司副长官。
词语分解:
- 佥事的解释 1.官名。 金 置按察司佥事。 元 时诸卫、诸亲军及廉访、安抚诸司,皆置僉事。 明 因之,都督、都指挥、按察、宣慰、宣抚等,皆有僉事。 清 初沿用, 乾隆 时废。元典章·刑部·枉勘死平民:“安抚司僉事 朱国楨 枉勘平人 谢二六 身死,虽无招承,其始谋情节,众证明白。” 清 黄宗羲 明夷待访录·兵制三:“ 有明 武职之制……平时有左右都督、都指挥使、指挥使,各係以同知、僉事及千户、百户、镇抚之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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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76—1236 南宋临安于潜今浙江临安西人,字舜俞,号平斋。嘉定进士。知龙州时,请制置、漕运司免民戍边及运粮苦役。入朝历秘书郎、金部员外郎、考功员外郎,拜监察御史,上书理宗,请权归人主,政出中书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