巡防队书记官历史词典解释
官名。清末各省分路巡防队属官。光绪三十一年(1905)后各省旧军逐步改为巡防队,分五路驻防,始置。每路一人,奏补。掌本路往来各项文牍。
词语分解:
- 巡防的解释 1.巡逻防护。宋史·刑法志一:“若驱虏官吏巡防人等,不以伤与不伤,凡情不可贷者,皆处以死刑。”快心编二集第五回:“先闻得贼兵四起,已是练兵较武,昼夜巡防。”清史稿·兵志九:“乃商拨兵舰一艘,巡防 牛庄 海口。”2.巡视边防。 续范亭 风云庄巡边诗:“追随 朱公 去巡防,驰车直赴 风云庄 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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清朝都察院监察御史之统称。清制,监察御史分隶京畿、江西、浙江、福建、湖广、河南、山东、山西、陕西、江南、四川、广东、广西、云南、贵州等十五道,故名。设置、职掌分见各道监察御史。 清朝都察院设十五道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