营州前屯卫历史词典解释
明洪武二十六年 (1393)置,属北平都司。治所在今辽宁朝阳市。永乐元年 (1403) 徙治香河县 (今河北香河县),属大宁都司。后废。
明洪武二十六年(1393年)置,治今辽宁省朝阳市。永乐元年(1403年)移治香河县(今属河北)。后废。
词语分解:
- 屯卫的解释 1.驻兵守卫。史记·秦始皇本纪:“尽徵其材士五万人,为屯卫 咸阳 。”后汉书·刘玄传:“右辅都尉 严本 恐失 更始 为 赤眉 所诛,将兵在外,号屯卫而实囚之。”2.指兵卫之所。后汉书·窦宪传:“ 宪 惧见幸,分宫省之权,遣客刺杀 畅 於屯卫之中。” 李贤 注:“屯兵宿卫之所。”明史·蓝玉传:“ 玉 遣百户 毛海 诱缚其父子,送京师诛之,而尽降其众,因请增置屯卫。”3. 隋 唐 时禁卫军的一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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即今山东阳谷县东北五十里阿城镇。春秋时为齐柯邑,后为阿邑。秦于此置东阿县。今为阿城镇,仍以古阿邑为名。 在山东省阳谷县东部、小运河右岸。面积117平方千米。人口6.6万。镇人民政府驻阿城,人口1.2