刑部宪部怎么写好看:
刑部宪部历史词典解释
官署名。明初刑部四属部之一。洪武二十二年(1389)改刑部总部而置,设郎中、员外郎各一人,主事六人。二十三年改置河南部等十二属部,遂罢。
词语分解:
- 刑部的解释 我国封建社会掌管刑法、狱讼事务的官署,属六部之一寻移刑部。——清· 张廷玉明史皆归刑部。——清· 方苞狱中杂记刑部系囚之。余在刑部狱。
- 宪部的解释 刑部。隋书·百官志下:“诸曹侍郎并改为郎。又改吏部为选举郎,礼部为仪曹郎,兵部为兵曹郎,刑部为宪部郎,工部为起部郎,以异六侍郎之名。” 唐 白居易 微之就拜尚书居易续除刑部因书贺意兼咏离怀:“我为宪部入南宫,君作尚书镇 浙东 。”资治通鉴·唐玄宗天宝十一载:“改吏部为文部,兵部为户部,刑部为宪部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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即一家之长,乃编户之户主。清朝之牌甲制度中,乾隆二十二年1757定,每户岁给门牌,牌上书家长姓名,生业,附注丁男名数,出注所往,入稽所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