邮传会计司历史词典解释
官署名。民国三年(公元1914年)北洋政府设置,属交通部。其职掌为:一、稽核邮、电、航各项进出款目册报;二、稽核邮、电、航各项预算、决算;三、管理邮、电、航各项公产、公物;四、其他邮、电、航所属一切款目出入。以司长为主官,下设佥事、主事,分理司事。
词语分解:
- 邮传的解释 驿传,传递文书的驿站邮传冗费。——明史
- 计司的解释 古代掌管财政、赋税、贸易等事务官署的统称。 唐 权德舆 唐故度支郎中裴公神道碑铭序:“其佐 钟陵 也,领留府之重,居议郎也,赞计司之职。” 宋 洪迈 容斋四笔·祖宗亲小事:“上留意金穀之务,一日尽召三司吏 李溥 等对於 崇政殿 ,询以计司利害。”宋史·钱即传:“时 长安 百物踊贵,钱币并轻, 贯 欲力平之,计司承望风旨,取市价率减什四,违者重置于法,民至罢市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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官署名。依照民国元年公元1912年十月十五日公布的舰队司令条例的规定,海军舰队司令直属于海军总司令,其主要任务为指挥所属舰队,负责舰队安全并协助地方用兵。处内设参谋一人中、少校或上尉,副官二人,秘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