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理寺狱怎么写好看:
大理寺狱历史词典解释
刑狱名。简称大理狱。宋元丰元年(1078)以大理卿一员、少卿二员,专管审讯刑狱。凡皇帝下旨审讯重要、机密案犯以及三司、各寺、监吏人犯杖以上罪,皆送此狱结断。
词语分解:
- 大理的解释 1.掌刑法的官。 秦 为廷尉, 汉 景帝 六年更名大理, 武帝 建元 四年复为廷尉。 北齐 为大理卿, 隋 唐 以后沿之。韩非子·外储说左下:“ 夷吾 不如 弦商 ,请立以为大理。” 陈奇猷 集释引 太田方 曰:“礼·月令注:‘理,治狱官也。 有虞氏 曰士; 夏 曰大理; 周 曰大司寇。’”2.星名。星经卷上:“大理二星,在宫门内,主刑狱事也。”3. 五代 至 宋 时 云南 的地方政权。 五
- 狱的解释 狱 (獄) yù 监禁罪犯的地方:监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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匈奴官名。西边日逐王置于焉耆、危须、尉黎间,掌诸国赋税。匈奴视诸国为僮仆,故名。汉宣帝神爵二年前60,日逐王降汉,汉使郑吉为西域都护,并护南北两道,僮仆都尉由此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