沿河祐溪等处长官司历史词典解释
元置,属思州安抚司。治所即今贵州沿河土家族自治县。明洪武七年 (1374) 改置沿河祐溪长官司。
词语分解:
- 沿河的解释 1.靠河地带。 唐 敬括 省试七月流火诗:“助月微明散,沿河丽景浮。”宋史·河渠志七:“自 常州 至 望亭 一百三十五里, 运河 一有所节,则沿河之田,旱岁资以灌溉。”如:沿河灌区。2.顺着河道。新五代史·死节传·王彦章:“﹝ 王彦章 ﹞引精兵数千,沿河以趋 德胜 。” 朱自清 威尼斯:“从 圣马克方场 沿河直向东去,有一处公园。”
- 官司的解释 1 ∶诉讼打官司一到任就有一件人命官司详至案下。——红楼梦2 ∶旧指官府后来不合偷了店主人家钱财,被捉住了,要送官司问罪。——水浒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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①地区名。1战国、秦、汉时,黄河自今河南武陟县以下东北流,经山东西北隅,折北至河北沧县东北入海,略呈南北流向,与上游今晋、陕间的自北向南流的一段东西相对,当时合称“两河”。尔雅·释地:“两河间曰冀州