总管府节镇兵马司历史词典解释
官署名。金朝在各总管府置节镇兵马司,掌巡捕盗贼,提控禁庭,纠察诸博徒和屠宰马者,总判司事。其官有都指挥使一员,正五品。副都指挥使二员,正六品,为副长官,通判司事,分管内外,巡捕盗贼。指挥使一员,正七品,掌百人之指挥。左右什将各一人,共管一都。见《金史·百官三》。
词语分解:
- 总管的解释 1 ∶全面管理;主管校内事务一时无人总管2 ∶旧时富豪人家管理奴仆或事务的人3 ∶古代官名,为地方高级军政长官、军事长官或管理专门事务的行政长官的职称4 ∶供水给辅助支管或将辅助支管的水排走的管道
- 兵马司的解释 官署名。专理京城捕盗及斗殴等事。始建于 元 代。 至元 九年改千户所为大都路兵马司, 明 沿设五城兵马司。 清 制同。 清 李渔 意中缘·卷帘:“你这狗才,不要慌,待我明日写一箇贴子,送到兵马司去,打断你的狗筋。” 清 俞正燮 癸巳存稿·碧云岩题名跋:“ 宋 京师有警巡院,听讼,如 明 兵马司。”参阅元史·百官志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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官名。唐德宗贞元十一年795 增置,为正九品下武散官,专授归唐将领,隶诸卫。 武散官名。唐置,专授给少数民族首领,秩正九品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