总执法官怎么写好看:
总执法官历史词典解释
官名。清末新陆军职官。光绪三十年(1904)定新陆军营制,始置。每军一人,正三品,正参领充,简放。掌考查全军法律。平时不编军,故不常置。
词语分解:
- 总的解释 总 (總) zǒng 聚合,聚在一起:总之
- 法官的解释 1 ∶具有审理和裁决争讼问题的权力的政府官员;尤指法院中的负责法官,通常在任命中这样命名2 ∶正式受命主持法庭或进行审讯和裁决争端并执法的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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西魏大统十六年550分安陆县置。即今湖北云梦县。隋属安陆郡。唐属安州。北宋熙宁二年1069省入安陆县。元祐元年1086复置。宋、元、明、清均属德安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