邑梅洞长官司历史词典解释
明洪武八年(1375)改邑梅沿边溪洞军民府置,属酉阳宣慰司。治所在今四川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南一百里梅江乡(邑梅场)。永乐初改属重庆卫。清顺治初复属酉阳宣慰司。雍正十二年(1734)改隶黔彭厅。乾隆元年(1736)废。
元佛乡洞长官司,元末明玉珍改为邑梅沿边溪洞军民府,明洪武八年(1375年)改置邑梅洞长官司,治今重庆市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东南梅江。清乾隆元年(1736年)废。
词语分解:
- 官司的解释 1 ∶诉讼打官司一到任就有一件人命官司详至案下。——红楼梦2 ∶旧指官府后来不合偷了店主人家钱财,被捉住了,要送官司问罪。——水浒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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东阳江支流。在今浙江金华市东。方舆纪要 卷93金华府: 通元溪在 “府北十五里。源出金华山巅徐公湖,经山桥下,又南经府北十五里之东紫岩,环郡后,至城东南之宏济桥入于南溪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