江南湖北道肃政廉访司历史词典解释
官署名。简称湖北(道)廉访司。元代地方监察机构。江南诸道行御史台所辖十道监司之一。至元十四年(1277),于武昌置江南湖北道提刑按察司,监武昌、岳州等路。二十五年,并入山南湖北道提刑按察司。二十九年,于武昌复置监司,名江南湖北道肃政廉访司,监武昌、岳州、常德、兴国、靖州等路。
词语分解:
- 江南的解释 1 ∶长江下游以南的地区,就是江苏、安徽两省的南部和浙江省的北部江南草长,杂花生树。——南朝梁· 丘迟与陈伯之书江南好风景。——唐· 杜甫江南逢李龟年能不忆江南。——唐· 白居易忆江南春风又绿江南岸。——宋· 王安石泊船瓜洲2 ∶泛指长江以南江南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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官署名。元世祖至元十九年1282,并大都旧城两税务为大都税课提举司。武宗至大元年1308,改名为宣课提举司。属户部。掌诸色课程,并领京城各市。置提举二员,从五品;同提举、副提举各一员。下领马市、猪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