小县伯下大夫历史词典解释
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 (556) 置,北周沿置。亦称县伯下大夫。地官府民部中大夫属官,佐县伯中大夫掌本方事务,其下设小县伯上士、小县伯中士。正四命。隋文帝开皇元年 (581) 罢。
官名。北周依《周礼》置,属地官府,为县伯中大夫的副职,正四命。任此职者,见《周书·艺术·褚该传》:“天和初,迁县伯下大夫。五年(公元570年),进授车骑大将军、仪同三司。后以疾卒。”参见“乡伯中大夫”。
词语分解:
- 下大夫的解释 古代的职官名。 周 王室及诸侯各国卿以下有上大夫、中大夫、下大夫。左传·哀公三年:“克敌者,上大夫受县,下大夫受郡。”韩非子·外储说左下:“故 晋国 之法,上大夫二舆二乘,中大夫二舆一乘,下大夫专乘,此明等级也。”
历史官职推荐:执幢
官名。北魏置。出征时持掌旌旗作为军中仪仗。魏书·韩茂传: “太宗曾亲征丁零翟猛,茂为中军执幢。时有风,诸军旌旗皆偃仆,茂于马上持幢,初不倾倒。”